关于提前做好2017年普通高考评卷教师
选调工作的提示
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高中学校:
因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普通高考评卷教师推荐选调工作的通知》尚未正式下发,为便于各区、各学校开展评卷教师推荐选派工作,协助省里做好2017年普通高考评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先提示如下。我办将在接到省里正式文件后转发各区、各学校。
2017年普通高考评卷工作继续从“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和有关高中学校选调高三级教师参加高考评卷,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评卷工作需要,在各考点(中学)推荐的基础上选聘评卷教师,其中承担今年普通高考工作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承担3+技能证书考试的考点除外)必须推荐科任教师参加评卷工作。评卷教师系统与考点申报程序联动,各考点必须按要求完成评卷教师推荐上报工作才能进行高考考点申报工作,未按要求推荐评卷教师的考点不得承办今年普通高考考点任务。区属考点的评卷教师选派工作由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开展。个别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按要求完成评卷教师推荐任务的区属考点学校,可由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从本区其他高中学校选调,确保本区评卷教师的申报数据按各考点所需评卷教师推荐限额计算整体完成推荐任务。
为更好把握我省高考评卷工作规律和发展趋势,进一步做好以高考为导向的教育教学研究,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非考点学校也可鼓励教师积极参加高考评卷工作。
一、高度重视高考评卷教师推荐选调工作
做好普通高考评卷教师推荐选调工作,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高考评卷教师队伍,是确保评卷质量和高校录取公平、公正的基础和保障。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普通高考评卷教师的推荐选调工作,要制定普通高考评卷教师推荐选派管理办法,鼓励和发动更多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积极报名参与普通高考评卷,对于参与普通高考评卷且表现良好的教师,在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继续教育等方面给予倾斜;同时,加强对普通高考评卷教师推荐选派工作的管理,对高考评卷教师推荐工作消极,有意不按规定履行评卷教师推荐和管理职责的中学要取消其评先评优的资格,对评卷教师资格造假、入选评卷工作无故不报到或中途擅自退出、不服从评卷场管理扰乱评卷场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评卷教师要严肃追究个人和单位责任。
二、评卷教师资格
各考点(中学)推荐参加普通高考评卷的教师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组织纪律性和责任心强、原则性强;
(二)教学水平高;
(三)身体健康;
(四)没有直系亲属参加今年普通高考;
(五)年龄在50岁以下,具有中学一级及以上职称的高三级教师。
各考点(中学)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评卷教师选调工作,避免出现因不符合上报条件被退回重报的情况,保证工作效率。
三、推荐人数
承担今年普通高考工作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各科目评卷教师推荐名额为:语文4人、数学2人、英语3人,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各1人,各考点(中学)可在此名额基础上多报。标准化考点以外的中学教师申请参与高考评卷,经所在中学校长审核同意后,可报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推荐。根据评卷工作各科所需评卷教师数目需求,标准化考点以外中学主要推荐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教师。
四、组织发动和资格审核
(一)职责分工
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辖区普通高考评卷教师推荐选派管理办法,发动各中学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报名参加普通高考评卷工作。
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普通高考评卷教师推荐选派工作的具体执行,包括组织发动、资格审核、推荐选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监督普通高考评卷教师推荐选派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指定专人负责普通高考评卷教师管理系统的操作和数据上报。
各考点(中学)负责本校教师的资格审核和管理。承担今年普通高考工作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只承担3+技能证书考试的考点除外)负责组织发动,并按数额推荐科任教师参加评卷工作。
(二)资格审核
各考点要严格审核评卷教师资格,严禁推荐中学或教研室以外的社会培训机构人员参与高考评卷。各考点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高考评卷教师的组织、审核、推荐工作。所有推荐的评卷教师须经所在中学校长审核签字后上报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市招考办。2017年普通高考评卷教师资格审核推荐表样表见附件1,正式使用的表格由评卷教师管理系统打印。各中学对所推荐的评卷教师资格审核负责,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辖区推荐的评卷教师资格负责。发现评卷教师资格造假的,将严厉追究推荐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推荐选派程序和日程安排
(一)时间安排
序号 |
时间 |
事项 |
1 |
4月19日 |
开通评卷教师管理系统; |
2 |
4月28日前 |
完成评卷教师推荐工作; |
3 |
5月中旬 |
确定入选参加评卷的教师名单; |
4 |
6月上旬 |
入选教师自行在网上查询住宿及报到安排; |
5 |
6月11日 |
评卷教师住宿报到; |
6 |
6月12-22日 |
高考评卷。 |
(二)推荐程序和系统管理
所有申报参加普通高考评卷工作的教师都要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评卷教师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ecogd.edu.cn/gkpjjs)进行注册(往年已经注册过该系统的,可以使用原账户),完善个人信息,打印审核推荐表。打印的纸质审核推荐表经所在中学校长审核盖章后,由所在中学汇总,报送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招考办。
各考点(中学)须指定专人登录评卷教师管理端(网址:http://www.ecogd.edu.cn/gkpjjsgl/),负责本校申报评卷教师的资格审核和推荐工作,学校端审核流程详见附件2。
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专人登录评卷教师管理系统,负责本辖区申报评卷教师的信息维护、资格审核和推荐工作。非考点中学教师申请参加高考评卷的系统审核推荐工作由相应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各考点(中学)须于4月26日前汇总推荐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评卷工作的教师名单和审核推荐表报送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区须于4月27日前汇总本辖区评卷教师名单和审核推荐表后报送市招考办,市局直属高中学校直接报送我办。各区推荐参加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考评卷教师汇总表见附件3。各区评卷教师汇总名册及审核推荐表电子版请发至我办电子邮箱。
六、评卷教师的选聘和管理
(一)评卷教师的选聘
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评卷工作需要,在各市推荐的基础上选聘评卷教师。入选参加评卷工作的教师,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发放聘书。评卷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和高考评卷场将对评卷教师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入选广东省普通高考评卷教师库。入选评卷教师库的教师,各学科在遴选评卷员时将予以优先考虑。
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评卷教师的评卷质量和评卷期间的表现,遴选出约占当年各学科总评卷教师数量百分之十的优秀评卷教师,颁发“广东省普通高考优秀评卷教师证书”。
(二)评卷教师管理
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各考点(中学)要加强对选调评卷教师的教育和管理,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评卷任务。
1.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各考点(中学)要制定高考评卷教师管理办法,加强对派出评卷教师的管理,明确任务和纪律,并将参加评卷工作的情况作为评奖评优和考核的重要内容。
2.凡是经推荐并被确定参加今年普通高考评卷工作的中学教师,必须按时到省普通高考评卷场报到,参加普通高考评卷工作。凡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退出评卷工作的教师,将通报其所在中学及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其所在中学下一学年不得承担普通高考组考工作。
3.入选评卷名单的教师,如确有突发情况不能参加评卷的,各考点(中学)不得私自更换评卷教师。确因特殊公务等需要的,必须以学校名义报我办同意并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才能请假或予以更换。
4.凡是参加评卷的教师须严格遵守评卷相关纪律,服从评卷场管理。不得在评卷场内从事与评卷无关的工作,包括试题研究、考生成绩统计分析等事项,严守保密纪律,不对外泄露评卷相关信息和数据、不谈论评卷过程,不得将评分细则带离评卷场,更不得将评分细则拍照上传网络。违反相关纪律及评卷场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评卷教师个人和派出单位的责任;涉嫌违法的移送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其他
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评卷的教师,可按6个学时计算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附件:1.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考评卷教师资格审核推荐表
2.评卷教师系统学校端推荐工作流程
3.推荐参加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考评卷教师汇总表
4.广东省普通高考评卷教师管理系统学校用户表
(此页无正文)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7年4月 日
附件1
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考评卷教师
资格审核推荐表(样式)
姓名 |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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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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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
|
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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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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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中学(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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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中学 资格审核 推荐意见 |
中学校长签名: 中学(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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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招生办审核 推荐意见 |
招生办(盖章) 年 月 日 |
|||
地市招办 审核 推荐意见 |
招生办(盖章) 年 月 日 |
注:1.本表为样表,正式表格以评卷教师管理系统打印为准;
2.本表经所在中学、县、市招生审核盖章后,留市招办存档备查。
附件2
评卷教师系统学校端推荐工作流程
一、修改教师信息
学校端凭账号和密码登陆评卷教师管理系统(http://www.ecogd.edu.cn/gkpjjsgl/)之后,点击教师信息确认, 下拉菜单中点击“注册教师信息查询”可以修改基本信息,打印基本信息等。
二、激活
点击教师信息确认,下拉菜单中点击“注册教师确认”,双击教师可以查看教师信息,选中后点击激活可以激活教师账号(激活前每个老师必须上传教师信息)。
三、推荐
点击教师信息确认,下拉菜单中点击“阅卷教师推荐”打开相应界面,进行教师推荐。
四、打印教师名册
点击教师管理,下拉教师名册打开相应界面即可打印名单。
注意:1.每个老师必须上传职称材料学校端才能激活
2.上传职称材料的要求为职称原件拍照图片上传,大小不要超过2M,图片格式为JPG格式。
附件3
推荐参加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考评卷教师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评卷科目 |
所在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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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将此表按科目分类上报。
2.本表以区为单位汇总后,请传真到82294042。
填表人: 手机号码: 办公电话: 填报单位 (盖章)
二O一七年 月 日
附件4 |
|
|
广东省普通高考评卷教师管理系统用户表 |
||
系统网址:http://www.ecogd.edu.cn/gkpjjs |
初始密码:1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用户名 |
1 |
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 |
0303002 |
2 |
深圳市翠园中学 |
0303004 |
3 |
深圳市滨河中学 |
0303005 |
4 |
深圳市美术学校 |
0303006 |
5 |
深圳市明珠学校 |
0303007 |
6 |
深圳市菁华中学 |
0303008 |
7 |
深圳市罗湖外语学校 |
0303009 |
8 |
深圳市奥斯翰外语学校 |
0303010 |
9 |
深圳中学 |
0303021 |
10 |
深圳实验学校高中部 |
0304001 |
11 |
深圳实验学校中学部 |
0304002 |
12 |
深圳高级中学 |
0304004 |
13 |
深圳市皇御苑学校 |
0304005 |
14 |
深圳市艺术学校 |
0304006 |
15 |
深圳市红岭中学 |
0304007 |
16 |
深圳市福田中学 |
0304008 |
17 |
深圳市梅林中学 |
0304009 |
18 |
深圳市福田外国语高级中学 |
0304010 |
19 |
深圳市福景外国语学校 |
0304011 |
20 |
深圳市福田实验学校 |
0304012 |
21 |
深圳市耀华实验学校 |
0304013 |
22 |
深圳市云顶学校 |
0304014 |
23 |
深圳市城市学院 |
0304999 |
24 |
深圳市深大附中 |
0305001 |
25 |
深圳市南头中学 |
0305002 |
26 |
深圳市育才中学 |
0305003 |
27 |
深圳市华侨城中学 |
0305004 |
28 |
深圳市北大附中南山分校 |
0305005 |
29 |
深圳市北师大附中 |
0305007 |
30 |
深圳市南山外国语学校 |
0305008 |
31 |
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 |
0305009 |
32 |
深圳市宝安中学 |
0306001 |
33 |
深圳市新安中学 |
0306002 |
34 |
深圳市西乡中学 |
0306003 |
35 |
深圳市松岗中学 |
0306005 |
36 |
深圳市石岩公学 |
0306007 |
37 |
深圳市东方英文书院 |
0306009 |
38 |
深圳市华胜实验学校 |
0306011 |
39 |
深圳市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 |
0306012 |
40 |
深圳市沙井中学 |
0306013 |
41 |
深圳市富源学校 |
0306015 |
42 |
深圳市清华实验学校 |
0306016 |
43 |
深圳市康桥书院 |
0306017 |
44 |
深圳市明德外语实验学校 |
0306018 |
45 |
深圳市崛起实验中学 |
0306020 |
46 |
深圳市松岗中英文实验学校 |
0306023 |
47 |
深圳市平冈中学 |
0307002 |
48 |
深圳市布吉高级中学 |
0307003 |
49 |
深圳市布吉中学 |
0307004 |
50 |
深圳市东升学校 |
0307005 |
51 |
深圳市平湖外国语学校 |
0307006 |
52 |
深圳市建文中学 |
0307007 |
53 |
深圳市龙城高级中学 |
0307011 |
54 |
深圳市第三高级中学 |
0307012 |
55 |
深圳市横岗高级中学 |
0307013 |
56 |
深圳实验承翰学校 |
0307014 |
57 |
深圳科城实验学校 |
0307015 |
58 |
深圳科学高中 |
0307016 |
59 |
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 |
0307017 |
60 |
深圳外国语学校 |
0308001 |
61 |
深圳市盐田高级中学 |
0308002 |
62 |
深圳市盐港中学(普高) |
0308003 |
63 |
深圳市光明新区高级中学 |
0309001 |
64 |
深圳市光明中学 |
0309002 |
65 |
深圳市坪山高级中学 |
0310001 |
66 |
深圳市龙翔学校 |
0310002 |
67 |
深圳市龙华中学 |
0311001 |
68 |
深圳市观澜中学 |
0311002 |
69 |
深圳市龙华中英文实验学校 |
0311003 |
70 |
深圳市美中学校 |
0311004 |
71 |
深圳第二外国语学校 |
0311005 |
72 |
深圳市展华实验学校 |
0311006 |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7年4月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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