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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中职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5-27 16:06 发布单位: 西乡中学 浏览量: 741 【公开】
 

各有关中职学校: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深圳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深教〔202077号)精神,今年继续开展中职学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现将2020年中职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主招生学校及人数

(一)全市中职类学校均可申请参加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申请试点学校的自主招生章程须报主管部门及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并在本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章程须包含以下内容: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时间、申请程序、测试方式、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及有关资助政策、监督机制、联系方式(学校地址、网址、招生联系人、电话、邮箱等),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和平稳顺利。

(二)2020年自主招生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30%,具体名额须在各校自主招生章程中公布。

二、自主招生对象

中职学校自主招生对象为参加我市中考且符合划线录取资格的考生,考生户籍不限。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即为符合划线录取资格。资格审核要求详见《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深教〔202071号)。

三、自主招生报名方式

考生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招生学校须将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深圳教育网、深圳招考网、中职学校网站公布。

四、自主招生录取

(一)中职学校自主招生录取标准和办法由学校自行拟定并在自主招生章程中明确表述。

(二)各中职学校须在68日之后登录“中考中招管理系统”查询考生是否符合划线录取资格。

(三)各中职学校将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拟录名单于619日前报市招考办审核。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考生须参加全市统一中考,但不再填报中考志愿,也不得退档转录其他学校。

(四)各校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的,自动转为普通生招生计划进行划线录取。

五、自主招生工作要求

(一)各申请学校须在61日前将自主招生章程及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宣传资料及《深圳市2020年中职学校自主招生申请表》(附件1)报市招考办。获得批准并开展自主招生的学校须在619日前将《深圳市2020年中职学校自主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报市招考办。

(二)开展自主招生的中职学校要严格遵守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及我市招生工作纪律;要实事求是地进行招生宣传,让考生准确了解本校的办学情况、自主招生程序、录取标准、收费标准、住宿情况等;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误导考生报考,不得违背考生意愿强迫或变相强迫考生报考,不得超越规定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各学校要设置招生准入条件,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严禁借中职学校自主招生的名义强行阻止学习成绩不理想的学生参加中考。

(三)各学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考生与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合理规划校内分流路线,分批错峰进行招生考核,合理保持考生间距,规范开展设施和物品消毒工作,为自主招生工作营造安全健康可控的外部环境。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2020年中职学校自主招生申请表

2.深圳市2020年中职学校自主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汇总表

3.考生资格审核查询操作指引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20年5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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